第三十二课 对政府的正确态度

壹 教学主题及大纲
 
负担:
  借着神的话,我们认识是神自己设立人的政府和领袖(但二21,四17)。因这缘故,我们当顺服政府,和政府的法令。此外,我们更需要以尊敬、顺服的态度对待政府及其领导人,忠信的纳税、尽义务,并为政府及掌权者祷告。
 
目标:
  (一)认识对政府应有的正确态度以及应尽的义务。

  (二)认识以耶和华为神的国是有福的,因此需要多为政府、掌权者及福音祷告。

  (三)操练在生活中作守法的人:遵守交通规则,不破坏公物等。
 
经文:
  出二十6,罗十三1~7,多三1,彼前二13~15上,诗三三12。
 
背经:
  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都当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(罗十三1)。你们为主的缘故,要服从人一切的制度,或是有权位的君王(彼前二13)。
 
诗歌:
  孩子当去发光(儿诗三五四页)。
 
贰 教学过程及内容
 
问题讨论:
  (一)作为一个孩子,我们对于国家可以尽哪些义务?

  (二)怎样的国家能蒙主的祝福?
 
课程内容:
 
1 服从政府
  上一课我们已经说过政府的由来,以及为什么要有政府。这一课,我们要从圣经来认识,对政府该有的正确态度。首先我们必须认识神和政府的关系。政府从神而来,是神所设立的权柄(罗十三1~4)。因此我们向着政府,要如同向着神,凡事“服从”。这意思是,我们不应抗拒权柄,因为抗拒权柄的,就是抗拒神的设立(2)。我们对那些在位掌权者,应当有一个尊敬的态度,不仅要尊敬,且要惧怕(如对警察)或尊重(7下,如对法官、省长、总统)。

  一个作恶不法的人不仅反对神,同时也反对政府和法律。凡毁谤在尊位的就是不敬重神,也不扶持公义(彼后二10,犹8)。因为不服和反对都是从撒但来的,撒但是首先反对神,不服神的。撒但不服神,他又引诱亚当和夏娃不服神,去吃善恶知识树的果子。从此这个不服的种子就种到人里面,使人不顺服神,也不顺服神在地上设立的权柄。作为神的儿女,我们应当认识,我们若不能顺服政府和法律,就是走了撒但的路,同时也就是不顺服神。
 
2 尽义务
  神的儿女在地上,必定是守法守纪的好国民。好国民有哪些应尽的义务呢?照着圣经的教导,就是当纳捐的纳捐,当上税的上税,当惧怕的惧怕,当尊敬的尊敬(罗十三7)。为了支持政府服务人民所需的花费,我们应当尽纳税的义务(太二二17~21,罗十三6~7),正如我们上周所说主耶稣的故事,使徒保罗也是这样教导我们。同时,我们应该遵守政府法律(多三1,彼前二13~15上),而不以自己为例外,因为我们都是政府法律管制下的国民。以我们来说,我们当尽的义务就是好好读书,接受九年国民义务教育,并且遵守交通规则:过马路遵守红绿灯号志,走人行穿越道而不任意穿越马路,听从交通警察的指挥。此外诸如爱护公物,不攀折花木,不乱丢纸屑,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等,都是我们可以尽也应当尽的义务。
 
3 为国家和掌权者代祷
  我们当为我们的国家、政府和掌权者代祷(提前二1~3)。“以耶和华为神的,那国是有福的。”(诗三三12)一个国家能否蒙主祝福,端视这个国家是否有许多爱主的人。当以色列人出埃及时,神嘱咐他们,要爱主,守主的诫命,主就要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(出二十6)。摩西也对以色列人说,“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,像耶和华我们的神,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?”(申四7。)以色列人当初实在是蒙神呼召的族类,是神所爱所祝福的;但后来他们随从外邦神,拜偶像而离弃神,就失去了神的祝福,甚至惹神发怒,而被神弃绝,至终落到亡国被掳的地步,在列国中被抛来抛去。从历史上我们也看见,爱主的国家必蒙主祝福。美国的建国,是由一班非常爱主的清教徒所建立的。美国几位重要的总统,如华盛顿和林肯,也都是爱主的基督徒,因此这个国家至今仍蒙主祝福。

  台湾这块地虽小,却是主恢复中极重要的一个地方。当初主的恢复从大陆被带到台湾,而后又从台湾扩展到全世界六大洲。可以说,台湾是主恢复的基地和苗圃,在台湾有许多爱主的弟兄姊妹,他们参加全时间训练后,就被主打发到世界各地去,建立主在各地的召会。因此台湾在主的恢复中,是很重要的。所以,一面我们感谢神,给我们一个富足安定的环境,使我们能好好爱主、事奉主。一面我们还要为国家政府以及掌权者多多代祷,愿他们能有智慧、妥善的治理,好使这块地能蒙保守更多为神使用。同时我们也需要广传福音,因为在台湾仍有许多人没有听过福音,他们在撒但权势下,过着拜偶像的日子。我们必须更多为着福音的广传祷告,愿主的名传遍台湾各地,愿更多的人能离弃偶像归向神,使这地成为我主和主基督的国。
 
游戏:
  逼迫下传福音。

  小朋友分两组,各队选出一位“福音队长”及一位“逼迫者”。老师叫队长出来,给队长一节背过的经节,但两队经节不同。队长听见经节就回去,老师说“开始传福音”,队长要立刻将经节小声传给第二个人,并依次传下去,且不可给逼迫者听见,一直传到最后一个时就要举手。逼迫者则站在附近听,但不能弯腰凑耳。若对方尚未传话完毕,逼迫者就听见且大声正确念出对方的经节,则逼迫者那队算赢。否则哪一队先传完福音且能正确大声念出经节,则哪一队算赢。
 
生活操练:
  (一)操练在生活中守法:遵守交通规则,不破坏公物等。

  (二)操练为国家、政府、元首、以及福音广传祷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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